开春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围绕2026年度春耕生产,组织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着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Part.1加强事前引导,提升消费认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14条、开展现场宣传场28次、日常巡查指导443人次,引导农民消费者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门店购买农资,购买时重点查看产品包装、标识、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Part.2强化事中监管,严把产品质量
开展化肥、农膜、滴灌带等重点农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32批次,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拟于3月中下旬公布抽检结果。同时,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动态台账,实施精准化、动态化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置质量安全隐患。


Part.3严格行政执法,净化市场环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65次,规范(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明码标价)经营主体82户。同时,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测,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维护农资价格稳定。


Part.4畅通事后渠道,保障维权实效
针对涉及农资质量、价格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开启绿色通道,坚持“有诉必答、涉案必立”原则,确保快速响应、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农资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32件,已办结28件,办结率87.5%,其余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春耕生产全程“保驾护航”,全力促进我区农资市场与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