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烟花爆竹消费者及经营单位:
自2026年5月1日起,烟花爆竹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25)已正式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现提示如下:
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确认是否为GB 10631-2025,坚决不购买GB 10631-2013的旧标产品。
请在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正规门店购买,切勿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直播、路边无证流动摊贩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购买时要选择标注“个人燃放类”的产品(等级为C级、D级)。严禁购买A级、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此类产品危险性高,仅限专业人员燃放,个人购买属违规行为。
要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确认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警示语等信息齐全,不购买“三无”产品。购买组合烟花时,要核查筒体是否结实,有无变形、霉变、漏泥等情况。除摩擦类产品外,确认产品配有绿色安全引火线,引线霉变、松动、过短的切勿购买。
请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经销者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超标违禁产品或“三无”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把好自查关
严控产品质量
全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全面停止销售执行旧国家标准(GB 10631-2013)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售烟花爆竹必须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25)。坚决杜绝旧标产品流入市场,坚决杜绝采购和销售超药量/超规格、筒径超大/筒体超高、带接驳器/扇形斜发射等超标违禁产品。
把好进货关
规范台账管理
采购时严格查验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妥善保管进货票据、合同,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把好宣传关
做好宣传公示
严格按安全规范储存产品,远离火源、热源;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安全燃放须知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