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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强化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感”,7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建省消委会联合印发《福建省“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全省食品安全承诺行动,计划到 2026年底在每个县(市、区)打造不少于10家食品销售类、10家餐饮服务类食品安全承诺单位,全省合计2000家,实现县级区域承诺单位全覆盖,让“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单位”真正成为百姓信赖的金字招牌。
根据方案时间表,“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分三批推进:2025年9月底前完成 200家样板单位建设;2026年3月底前累计达1000家;2026年底前完成为2000家食品安全放心承诺单位授牌的目标,最终形成全省县域全覆盖的“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民生品牌。
承诺单位需满足严格的准入标准,涵盖通用要求及专业要求。通用要求包括诚实守信践诺、制度健全落实、信用记录良好、信息公开透明、追溯体系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六大方面,明确要求相关单位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响应消费投诉,并通过“九公开”制度公示经营许可、健康证等关键信息。针对销售类单位,强调全链品质管控与风险防控,例如农批市场需配备快检设备并100%公示结果;餐饮单位则需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过程,强化生熟分开等操作规范。
为了培育“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单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局与消协共同组织实施,科学遴选培育对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中的商户将予以重点优先选取。承诺单位在获得“食品安全承诺单位”公示牌后,应将公示牌与《食品安全承诺书》在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连续25年把治理“餐桌污染”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截至2025年6月,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有94.14万家,其中经营主体92.74万家(其中销售主体60.87万家、餐饮主体31.87万家),占98.51%,在经营主体中打造食品安全管理的标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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