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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竟以打假为名义搞敲诈勒索,被刑拘!

作者:中质在线 日期:2025-11-17 点击:8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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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某县职业打假人霍某采用恶意索赔的方式,以挣快钱、获大利为目的,多次对平乡县及其周边地区的超市实施敲诈勒索。日前,霍某豪被平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大学生竟然以打假为名义搞敲诈勒索
7月的一天,一个帅气文静的年轻小伙先后光临了平乡县城大东等4家超市。与众不同的是,小伙一不进服装区买装扮,二不去食品区买饮品、零食,却专门到中老年顾客较多的鲜菜区、干货区挑选面条、冰糖、茶叶、菜花(菜),而且每样只买一丁点。
小伙子先后逛了大东超市、新天地超市,买的这些东西大都是与他的年龄不匹配的日常生活用品,逛的过程中这个小伙无暇顾及其它,目的性很强,直奔超市里目的的区找“猎物”了,这个过程中无心留意商品的外观相貌,只是翻来覆去端详商品的标签。
8月4日,平乡县市场监管局接到邮来的4份书面投诉材料,反映上述超市销售的挂面、有机菜花、冰糖、茶叶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问题。
投诉信的落款显示,小伙子叫霍某,现年19岁。“霍某邮过来的4封举报信,信的格式、口气完全一样,只是超市名称、购买的商品、违反食品法的条款不同,一看就知道他是职业打假人,马上将投诉信转交中华路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平乡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钦栋不无遗憾地说:“后来进一步了解得知,霍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太可惜了!大学生竟然以打假为名义搞敲诈勒索,令人难以想象。”
根据霍某得投诉,按照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求问题商品超市立即整改,一方面责令上述超市直接与霍某沟通,尽量协调解决。经过电话沟通,霍某同意协商解决,却一口咬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家超市必须给1000元赔偿。
8月11日,3家超市负责人来到市场监管局,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1000元”,自愿中止调解。接着,3家超市向平乡县公安局报警经查违法嫌疑人霍某一个月前到武某经营的超市花几元价格购买小商品后,以生产厂家倒闭、合格证失效等理由多次举报,并以此要挟超市索要1000元“赔偿金”作为撤诉条件,达到了敛财目的。同时,违法嫌疑人霍某对其在平乡县及其周边地区,采取恶意索赔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局依法将霍某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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