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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产生交易的消费者提供该交易订单的直播视频回放功能,回放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回放视频中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传播、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应当经技术处理后提供。”此规定,抓准了直播电商行业中消费者维权证据难的主要矛盾,未来可有效提升消费维权的便利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直播电商中广泛频繁出现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虚假价格等乱象,与消费维权证据获取困难和社会监督力量不足有关
直播电商中直播间经常采用逼单和憋单方式,诱导消费者停留及冲动消费,大量存在虚假比价、虚假限时促销、虚假宣传等问题,通过类似“优惠幅度仅现在,一会就没有了”的循化话术忽悠不断新进入直播间受众。其中,逼单是指直播营销人员通过话术诱导、逼迫等主动提出与客户成交,诱发客户冲动购买的话术行为,常见的逼单话术和策略:一是虚假限量现货逼单,利用虚假库存紧张和发货时间紧迫来促使客户尽快下单,触发消费者“损失厌恶”心理,如:×点前再晚快递就不接单了,今天不拍,明天又要多等两天了;二是虚假限时促销逼单,通过虚假限时优惠来制造紧迫感,如:这个货就只有10件了;三是虚假限价促销逼单,如:原价999元,现在99元上车;四是虚假评论佐证逼单,通过展示其他客户的评价和反馈来增加客户的信任,如:看看大家给我们的评价都知道了(展示虚假评级或证明),不是好品质是做不到这些的,××证明进行佐证,大家放心去拍;五是虚假对比逼单,通过无证据或者以偏概全比较竞品,利用信息不对称推动用户购买,如:其他家产品用了可能会过敏,我们绝对安全。六是虚假承诺逼单,如:不满意直接退,你都不会有一分一毫的损失,实际上因无证据留存后续不承认。
虚假限量、限时、限价都是引发消费者损失厌恶心理,虚假评论是引发从众心理、虚假对比会营造轻微焦虑、虚假承诺会营造安全感便于消费决策,上述逼单方式套路都是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并针对消费者心理弱点提升转化率。由于直播内容没有回放,视频流过去后,再难找到证据,在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监管监测等都十分困难。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直播间众多,手机一刷就过,经过直播间套路冲动购买后,并不能完全记清直播间的宣传与承诺,投诉时没有证据。此机制将有效解决消费者维权证据获取难的障碍,如:无法比对直播时商品展示页面与购买后实际收到的产品参数差异,难以验证"所见即所得"承诺;再如:服饰面料组成、珠宝玉石材质构成、电子产品参数等关键信息缺失等情形。
二、不宜二次传播的除外机制设置,避免不良导向内容传播
第十九条的内容加入“法律法规禁止传播、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除外,应当经技术处理后提供”的除外条款,也是充分考虑到直播内容中可能存在问题内容,该除外条款也会有效避免不良直播间利用回看机制进行二次传播和发酵,进一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仅限于有法可依的禁止传播和公序良俗问题范围,也将有效制约直播电商平台可能进行自行解释和扩大化,便于平台建立标准化内容筛查机制,降低合规成本,确保排除范围的统一合规尺度。
三、直播回放30天机制,若向公众公开还能解决什么问题
(一)可以增加媒体监督
商家可能利用信息盲区进行虚假宣传,如:虚假商品功效、隐瞒瑕疵、过度承诺等,如通过直播回放30天向公众公开机制建设,可增加媒体监督的便利性,在行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提升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环节的力量。
(二)可以降低行政监管中直播监测取证成本
直播并发量级较大,行政监管中监测一直是成本高举不下,且只能进行点状监测。如通过直播向公众回放,可将现在需建设监测系统中直接直播监测调整为回放视频抽查,并辅助建立各省监测中心的抽查机制,提升监测效率降低监测成本,加强问题发现与直播电商乱象制约。
四、直播回放30天机制是否会导致直播切片侵权更多的问题
在原来有些讨论中,有个别从业者认为增加直播回放会导致更多盗版直播切片问题产生。其实不然,直播切片需要的直播视频素材不需要很多,因为目前AI技术非常成熟,只需要截取很短视频素材,通过AI生成合成技术加入声音、图像与嘴型技术即可,是否有直播回放并不是灰黑产营销公司所关注的重点。
目前,平台没有直播回放,侵权切片账号很多,主要是因为平台与切片灰黑产账号及所带货商品利益裹挟在一起。MCN机构的灰黑产账号矩阵,通过切片账号网红、名人、明星效应背书增加消费者信任卖货,平台获得更多广告费和灰黑产商品(如:减肥咖啡)GMV双收益,受损只有原有名人、网红等账号方和自然人。一般来说,直播切片短视频在推荐算法中需要刷和碰才能找到,权利方快速全面批量发现和取证不易,平台利用平台避风港原则拖慢处理时间,从而与侵权切片方、MCN等获得GMV和广告收益,还可以将主动治理措施作为与权利人的直播间运营者商业谈判筹码。
要解决这个问题,未来可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建立授权加入标识的工具,内容或者肖像权利人未来可以通过平台提供标注授权账号功能进行标注,其他未标注有用户举报,平台按照侵权进行处置。用户看到没有授权标识,自然知道是侵权直播切片,该主播的语言不一定真实,通过一定时间消费教育,自然不会选择在侵权直播切片中进行购买,流量和销售转化下降后,灰黑产利益链逐步破除,可能有效解决侵权问题。另外,平台真想加大处置力度解决问题,还可以处置侵权切片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加入在账号关联维度、内容人脸识别等技术识别方式,灰黑产账号自然会利益受损,当然平台的广告费也会有一定损失,这些灰黑产是靠向平台广告投流获取生意。跨平台是同样逻辑,授权标注功能及用户流量引导逻辑。
总之,直播回放30天的机制设计是解决消费者维权、行政监管监测、舆论监督加强等核心内容,抓住了直播电商问题的主要矛盾和核心环节,也将在有限的资源下,聚焦核心问题,未来“以点带面”系统性解决直播电商中消费维权证据获取难和社会监督不足的症结核心。在未来讨论中,是仅对已经购买消费者回放还是面向公众回放,是考量增加监督力量上措施轻重的权衡,也是平衡直播电商生态的智慧。
